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啟動與高效推進,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項目總經理1名,負責項目的整體開發、建設、運營與管理,全面達成項目既定目標。公司將以市場化為導向,為優秀人才提供施展才華的事業平臺和具有競爭力的薪酬激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項目簡介
漳州市通悅置業有限公司為漳州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二級集團的權屬企業,成立于2025年6月23日,項目位于漳州市薌城區金峰中路以東、規劃北倉路以南01地塊,用地面積80117m²,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1.0<FAR<1.1,建筑密度<38%,綠地率>30%,地塊可建設“城市森林花園建筑”(第四代住房)。
該項目將因地制宜完善城市新區功能,著力提升漳州市西部片區的城鄉建設品質。建成環境優美、配套齊全、設施完善、交通便捷,滿足一定文化內涵和品位的能滿足現代人群對生活居住、商業投資等的需求,對加快人口聚集、集約建設用地,拓展城市規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繁榮城市經濟具有重要作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市國企公開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人員;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適合從事招聘崗位條件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 序號 | 招用單位名稱 | 崗位名稱 | 專業要求 | 招聘人數 | 崗位條件 | 備注 |
| 1 | 漳州市通悅置業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造價 | 1 |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2.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3.持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4.具有5年以上房地產企業工作經驗;5.有一個及以上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或商業項目)管理經驗。 | 服務期限:至項目綜合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結算完成且交付完成(集中交付)。 |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為:2026年02月03日上午8:00至2026年02月09日下午17:30。
3.報名地點為: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萬達寫字樓B座26樓交發地產集團黨建人事部(聯系方式:0596-3590682)。
(二)報名須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相關證書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交上述證件、證書的原件備查;
2.學信網上認證的學歷證明,如國外學歷沒有辦法在學信網查詢認證的,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驗的佐證材料。(提供合同及社保繳交證明或所在單位提供的崗位證明等相關佐證材料)
4.與招聘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三)應聘者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應當準確無誤,確保通信順暢,如因聯系方式有誤等原因而影響招聘面試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單位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合格的取得考試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六、面試
1.采用非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不設置最低人數門檻。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未達合格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成績按面試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確定。
4.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擬聘用人選確定
1.擬聘用人選名單以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若面試成績出現相同的,采取加題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
2.進入面試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3.遞補規則:若有放棄擬聘用人選資格所產生的空額,可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體檢、政審及背景調查
1.參加體檢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或體檢缺席者,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可視情況組織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因體檢缺席、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放棄所空缺的職位,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擬聘用人選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失信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情節或存在不得錄用的問題,取消聘用資格。
3.對通過面試及體檢的擬聘用人選,招聘單位將依據授權對其提供的個人履歷、工作經歷、學歷學位、職業資格等信息進行核實,并綜合考察其職業素養與過往工作表現。背景調查結果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依據。
九、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漳州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十、薪酬待遇
市場化用工人員在任職期間,薪酬收入由月基本工資+年度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1.年薪為20萬元/年(含五險一金、通訊費、交通補貼),基本工資為6000元/月,按月發放;年度績效總額為12.8萬元,預發3200元/月,剩余績效金額于年底預發30%(即3.84萬元),其余部分年度績效考核后發放。績效工資視考核情況發放。預發績效工資為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的60%,其中30%按月平均發放,30%于年底預發,其余40%績效工資年度績效考核后,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2.如未完成考核目標,預發績效工資將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實際情況予以追回。
3.聘用期間若有發現實際工作業績與當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中約定的考核目標差距過大,我司有權停發平時績效至年度考核完畢。
十一、退出管理
市場化用工人員實行建立“以合同約定為基礎、以績效考核為依據、以合法合規為底線”的退出機制,強化合同管理,對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績效要求進行細化,明確不勝任崗位要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條件、違約責任等約束性條款,強化勞動合同對實現員工能進能出的契約化作用,明確退回用工或解除(終止)協議的條件,確保其他形式用工能根據企業需要及時終止。
(一)退出條件
1.年度績效考核結果未達到60分,或年度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完成率低于60%的,經分析研判確屬不勝任或者不適宜擔任現職的;
2.用工期間對企業重大決策失誤、重大資產損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負有重要責任的,或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被追究相關責任的;
4.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
5.聘期未滿但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
6.企業認定不適宜繼續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辭職規定
市場化用工人員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30日提出辭職申請,在企業作出決議前,市場化用工人員不得擅自離職,仍應認真履行職責,否則應賠償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十二、其他
本方案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應聘登記表
